(一)所需文件及资料 1. 指示函 函中应写明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应用的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该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目录第。 2. 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3. 商标图样15份,如系彩色商标,还应提交黑白图样2份,图样大小要求为 5′5(cm)10′10(cm); 4. 申请人用药品,婴儿食品和医用营养品的商标注册需提交本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生产或经营的证明文件; 5. 申请商标是人物肖像时,应提交经公证的、由肖像所有人签署的授权使用声明; 6. 商标注册境外申请人应提供其中文译名及中文地址; 7. 商标注册国内申请人需提供由注册地工商局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注意:中国采用尼斯国际分类,每个商标注册申请按一个类别提交。
(二)优先权 1.应在提出申请时,提出优先权; 2.优先权证明文件应含申请日,申请号,由商标首次申请国有关主管机构出具; 3.优先权证明文件可在申请后三个月内递交。 (三)商标续展注册 1. 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2.商标注册证原件; 3.商标图样10份; 应注意:续展注册申请应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 (四)转让注册商标申请 1.委托书(由受让人签署);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受让人是国内申请人时须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1.委托书(由许可人签署):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签署):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正本;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六)著录项目变更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变更证明。 (七)补发商标注册证书申请 1.委托书(由原注册人签署);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商标图样10份。 (八)异议申请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应注意:任何人均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九)争议裁定申请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应注意: 对已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在先权利人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 委员会申请裁定。 (十)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十一)复审申请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应注意: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续展申请、转让申请或异议裁定、撤销裁定不服的,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申请文件需在收到驳回或裁定后15天内提出。此期限可以延期一次, 时间共为30天。 (十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1.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2.中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真、假商品样品,包装及其他有关的照片、材料,侵权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注:(大陆申请人填表注意事项) 一、以上各项均须提供《申请书》及《委托书》(必须盖章,不填写); 二、详细填写委托指令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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